微软又被罚了。 这次的理由是向竞争对手收取的技术转让费不够合理。那么欧盟这些委员会的专家们是否曾经告诉微软何种价格是合理的呢?
比尔盖兹退学开公司的第一个理想是,每台桌子上面的电脑都运行微软软件。这个早已做到。2000年前后提出第二个理想,是通过优秀的软件(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设备)帮助人们发挥潜能。现在看来,第二理想也已经部分实现,至少已经发挥了欧盟的潜能,就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使用任何理由,向微软进行罚款。
这种罚金损失,按会计准则是要在利润表里面记在“unusual or infrequent items”里面的,可是微软可能不能这么记了。分析师们肯定都不同意。
引用
这个应该是在extraordinary items里面的。不过估计现在需要预先计提Leagal expense allowance了,呵呵。
以后EU标志上应该加:Powered by Microsoft Fines.
抬杠专家,奉陪到底。我认为微软欧洲是遵从IFRS的准则的。^_^